根据《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黔府发〔2021〕7号)及2024年发布的《全面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十条措施》(黔农发〔2024〕19号)红腾网,贵州省农村宅基地建房最新规定如下:
一、用地标准与建设规范宅基地面积:按地形分类管控,占用耕地的每户不超过170平方米,非耕地放宽至200平方米;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,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(底层层高≤3.6米,标准层≤3.3米)。风景名胜区、乡村旅游示范点等区域可适度放宽标准。
选址要求:优先利用原有宅基地、村内空闲地,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(核心保护区除外)及矿区原住民可评估后拆旧建新。
二、审批流程与资格条件审批程序:实行“村级初审+乡镇联审+县级备案”三级联审红腾网,乡镇设立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,审批周期压缩30%以上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权委托乡镇办理。
申请资格:符合“一户一宅”的村民可申请,包括无宅基地、分户需求、因灾迁建等八类情形。禁止“一户多宅”、违规转让宅基地、未签旧宅退出协议等五类情形审批。
三、风貌引导与安全监管建筑风貌:强制推广省级通用住宅图集,要求功能分区明确(厨卧分离、厕圈分离),鼓励坡屋顶设计。
质量管控:建立“五方到场”监管制度(规划、国土、村委、承建方、农户),农村工匠需持证上岗。
四、违规处理与费用规范执法监管:乡镇政府动态巡查,严查未批先建、超占等行为,违者强制拆除且无补偿。
费用清退:2024年8月前全面清退违规收取的测绘、审批转嫁费用。
五、特殊区域政策城镇开发边界内允许按规划续建红腾网,生态保护红线和矿区经评估可原址拆旧建新,地质灾害隐患点禁止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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